賽特蓄電池常見的充電方式有恒流充電、恒壓充電、浮充電、過充電等幾種。
充電時一般分為兩個階段進行;第一個階段看賽特蓄電池容量設(shè)定,容量大一些的充電電流可以選擇大一點,例如60~100Ah蓄電池可以選擇充電電流為夏季一般用10A充電電流;其他季節(jié)用15A充電電流,充電6~10h左右。當鉛酸蓄電池電壓升到最大值(即6V蓄電池升至7.5V,12V蓄電池升至15V,24V蓄電池升至為30V)時,第一階段充電結(jié)束。
第二階段以第一階段充電電流的1/2繼續(xù)充電3~5h,使蓄電池升至(6V升至7.8V,12V電壓升至15.5V,24V電壓升至為30V)即可。當蓄電池充足電時,蓄電池電壓上升至額定值,電解液密度不再變化,極板周圍有劇烈的氣泡冒出。
賽特電池充電注意事項如下
a.嚴格按規(guī)范要求操作。
b.當電解液溫度超過40℃時,應(yīng)降低充電電流;當溫度上升至50℃時應(yīng)停止充電,并采取人工冷卻。
c.充電時一定要將加液蓋打開,充電后要過一段時間再蓋蓋,以剩于氣體從蓄電池中逸出。
d.充電電路中各接頭要接牢。
當蓄電池充足電時,即可放電。正確掌握放電深度是保證蓄電池良好工作狀態(tài)、延長使用壽命的關(guān)鍵。因此,在放電過程中,應(yīng)定時檢查放電電壓、電流,電解液密度、液溫等數(shù)據(jù),分析和確定放電深度,并適時充電。
蓄電池的放電容量隨著放電電流的增大而急劇減少。若在10h放電率時蓄電池的容量為100%,則在3h放電率時蓄電池的容量減少為75%。因此,不同用途的蓄電池使用不同的放電率(放電電流)。當蓄電池整體電壓降至2.1V,電解液密度降至1.18g/cm時,應(yīng)停止放電,以防蓄電池深度放電造成損壞。